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学校新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学校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八项禁令,坚决制止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确保新城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健康发展,根据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意见》等通知精神,在学校中小学部开展制止违规有偿家教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创建和谐新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在全校教师中树立“讲正气、树师德、廉洁从教”的思想,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禁止有偿家教工作意见》和师德八项禁令等通知精神要求,杜绝教师违规有偿家教现象,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家教行为,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堵疏并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不正之风。

二、实施办法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教师认识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教师认识是有效杜绝教师违规有偿家教的有效途径。深入学习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组织教师师德大讨论。签定不进行有偿家教承诺书,要求从每位教师做起,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以人民教师的魅力和学识魅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严禁有偿家教,严惩违规行为

为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学校对全校教师作出以下规定:教师认真执行禁止有偿家教规定,加强相互监督,参与师德考核。教师目前带友情家教(无偿家教)的要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一旦发现则视为有偿家教,一律不存在事后友情家教的说法。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现象,不得从事如下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租借场地(单独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非学校规定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或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以在校生为主要对象)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5.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三)处理有偿家教的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绩效工资的扣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学校给予诫勉谈话;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聘用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4.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〇一五年三月

蚌埠新城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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